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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种族化违章建豪宅议题!
马华行动党轰巫统巴生区部

作者/本刊记者 Oct 31, 2006 04:23:02 pm

【本刊记者撰述】国阵成员党马华公会及在野的民主行动党,今天分别促请巫统和国阵不要将雪兰莪州巴生港口州议员兼巴生市议员查卡里亚违章兴建豪宅的课题转变成种族议题。

民主行动党副秘书长、槟州大山脚区国会议员章瑛(左图)说,查卡利亚是知法犯法违章兴建豪宅及非法占用工程部土地的法律问题,不论他是哪个种族或来自任何政党,基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都应面对法律制栽。

因此,她说,巴生巫统区部宣传局主任苏海米和约60名党员昨日以维护马来人尊严和利益的理由,公开挺查卡利亚,及责怪在野党挑起马来人不满,是蓄意颠倒是非,煽动种族情绪的危险手段,必须立刻受到训戒和制止,以免触犯法律者误认为可以通过玩弄种族情绪为自己或领袖脱罪。

她说:“国阵领袖,尤其是巫统主席、首相阿都拉巴达威有责任训示苏海米和其他巫统党员立刻停止把卡查到亚因违法而受各方谴责的事件种族化,以示国阵和巫统都不认同这种手段。”

孙殿赐:巫统巴生区部破坏国阵形象

与此同时,马青总财政孙殿赐也抨击巴生巫统区部试图将查卡利亚事件种族化来转移课题焦点,并吁请政府站稳立场革除查卡利亚市议员一职。

也是国会上议员的孙殿赐表示,巴生巫统区部不该在首相阿都拉,雪州苏丹殿下及雪州大臣相继开腔谴责,仍然冥顽不灵地要求首相、副首相及雪州大臣保留查氏的市议员官职。

孙殿赐认为,巫统区部领袖的行为已冲击对首相的廉政方针,也形同挑衅国家统治者、领袖、执法机关。

孙殿赐认为,查卡里亚(左图)是一位身兼州议员及市议员重任的资深政治领袖,本来应该以身作则,维护巴生市议会令出必行的形象。如今,查卡里亚知法犯法而被令辞职,巫统区部领袖不该违反民意,因为这会对查卡里亚造成更大的伤害,令公众质疑查卡里亚对遵从殿下谕令他自我反省之诚意。

孙殿赐也吁请该巫统区部领袖以大局为重,别再冥顽不灵地试图以捍卫马来人权益的口号,向我国首相及州务大臣施压,来力保该区部主席的市议员职位,因为这会破坏国阵形象及政府的公信力。

孙殿赐表示,人民要看到政府采取严厉行动对付知法犯法的议员,以杀一儆百,杜绝任何形同土霸王的行为再度发生,因此马青将全力支持政府坚定地对查氏采取任何严厉的行动。

读者来函 [4]

查某,你好好保重!

作者/ah_guan 2006年11月04日 2:44 am

好了,霸据一方的土王查某终于泪堤崩溃哭成泪人了;他恨媒体把他的政途毁了,他恨不能再继续“为民服务”了,他更恨为什么那样多“同类”都没事就只有他“中招”。

我却要在为查某“平反”!

查某,不要哭了,我支持你,我体恤你!你还要为民请命,还要继续卖沙爹给穷人。虽然你的豪宅没有准证,没有绘测图,那是因为你把全部的时间奉献给人民,而忽略了自己的重要;你的沙爹屋没有营业执照也不要紧,你本着助人为快乐之本的使命和原则开店做生意,使得人民可以温饱。

还有,你因生病而缺席苏丹的会面,也是因为为民服务操劳过度而弄坏了身子。你为了上上下下三十多口能有一个更舒适的住宿而建一栋豪宅,还不是要提倡爱心社会和感受家庭的温馨和幸福!

查某,事情发展到如今,你又被揭发自己申请土地然后自己批准的不可思议事件,但是这也没关系,你是为了国家能重夺汤杯,而给健儿们有更舒适和宽大的体育馆锻炼。你做的一切几时是为了自己呢?你继续吧,我们身为小市民的,哪里知道你的抱负了呢?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查某,你的苦衷没有人知道,现在搞上巫统中央叔叔们那里了,你好好自重吧!你可以把同类也一举摆上台,这样你就会没事的了!对了,查某,这我们可帮不到你了,因为我们不知道你背后还做了多少“好事”而是我们不知道的呀!

查氏干吗哭?

作者/cowinne 2006年11月02日 11:13 am

他有“钱“有势,有什么值得流泪的?他干嘛公开旧居给媒体?他一家25口,关我们什么事?我的家族也近40人,但是我的能力连建比他小百分之一的住宅都没有。

我们要知道查氏致富的方法,可以吗?早在今年二月被揭发违法建筑豪宅时,为什么查氏没有难过流泪??他今天公开“哭”给媒体“看“。

查氏的所作所为,不能说是一时糊涂,不能说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句话。

我还是很莞尔,他为了什么哭?是不是要他辞职,所以他哭?

男人的眼泪

作者/yeerang1980 2006年11月02日 3:41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查氏干吗哭?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自古以来,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的英雄气概,就给后人一种印象:男人不可随随便便在大庭广众流泪。这是一种男人的形象、男人的尊严,若男人动不动就当众落泪,给人的印象就未免太窝囊,成不了大事。

然而,男人若给人触动到伤心处时,流出来的眼泪就非同小可。总之,不是小女人那种哭哭啼啼、凄凄惨惨的感觉。男人的眼泪不哭则已,一哭就石破天惊;所以就有人说眼泪是男人致命的武器。看来似乎一点也不假喔!

古诗有云:长使英雄泪满襟。这诗句足以印证,在中国远源流长的历史长河当中,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的历史屏幕处处可见;最为脍炙人口的《三国演义》,尾声就有刘备临终托孤的一幕。

话说刘备兵败孙吴陆孙,病倒白帝城,自知时日无多,就在众多文武大臣中声泪俱下,托付军师诸葛亮后话,说啥若他的儿子阿斗若不能,将他废掉,自立为王等云。

诸葛亮一向忠心事主,没想到刘备这么一句,害得他在众多文武大臣前诚恐诚慌俯首跪地宣誓鞠躬尽碎。那些心怀二心之辈,眼见军师如此心死搭地扶起阿斗为帝,也不敢心存异议了。就这样,刘备的眼泪终于征服了手下的文武大臣。

令人出乎意料之外的是,目前我们看不到英雄的眼泪,反而看到狗熊的声泪俱下那种丢人现眼的闹剧。第一个掉眼泪的狗熊应该是非马哈迪莫属了,我们当年看到马哈迪为巫流贪腐败德的情况表现得忧国忧民而伤感落泪;岂不知,巫统内会有今日的贪污腐败,全都是他在全世界独创的拐杖新经济政策所造成。

若非拐杖政策,巫统何来今日的朋党财阀?这些不是他一手将华族有系统边缘化又是什么?他造成不可收拾局面,现在才来痛心假惺惺掉泪,想赚人眼泪,难啊难!

还有一个狗熊那就是巫统新贵-凯里, 他居然也学会老马落泪的技俩,真够低级,给老马痛骂个狗血淋头,忍痛脱售他在某公司的股权所以忍不住哭了,这是他的事,原本跟华社无关,岂不知他竟然转移视线,企图拉华社下水,这种人不低级吗?

巫统另外一个阿斗--查卡力亚,昨天也哭到老泪纵横。若的他哭泣是忏悔他知法犯法,请全国人民原谅他的无知、他的愚昧、他的狂妄,大家也许还会寄于一线同情。但我们看到一句道歉话都没有说,只想寄望人民原谅他的一时糊涂,好让他的豪宅继续扩建下去。

如果一哭能一笔勾销一却过失,我想不只他要,全马来西亚的人都要。问题是能吗?可以吗?

身为男人要珍惜自己的眼泪,不是万不得已,记住千万不要乱乱哭!

鳄鱼泪

作者/ktteokt 2006年11月04日 2:48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男人的眼泪
查卡里亚这次在雪兰莪苏丹和众记者面前大哭大闹,到底有何居心?

口口声声说不会辞去州议员职位,还搬出一大堆理由来推卸责任。什么家庭成员有二十多人那么多呢?难道查卡里亚的所有儿女都居住在同一间屋里,如何相信呢?我相信他的儿女们可能每人都拥有超过一间的屋子呢!

今天报章才说,查卡里亚有权自己将土地批给自己,难道他没有将一些土地和房屋批给自己的儿女呢?

这招大哭大闹的好戏,也不只在马来西亚上演一次,曾几何时,多位马来西亚政治人物也不是靠这一招来避过风头吗?马来西亚的政治人物真会善用这一招“鳄鱼泪”了!

流血不流泪

作者/ktteokt 2006年11月04日 2:40 am

我的意见是回应: 男人的眼泪
有道是“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

身为议员那么容易就哭了,像什么吗?其实,自己应该承担自己所作所为的一切后果嘛。老早知道犯法,就不要以身试法咯。

或许我们老兄认为自己当官,可以“自把自为”,无人可耐他何。当官的更加不应该“知法犯法”,应该做个好榜样给人民看嘛!

还记得当年国庆的一句口号吗,那就是“Kepimpinan melalui teladan”(以身作则)了。我们老兄应该没有阅读过我国历史吧!这次的丑闻不就丢完整个执政政府的脸和败坏这句“名言”吗?

别模糊焦点,不要再用拐杖了!

作者/nagita.moon 2006年10月31日 7:16 pm

违建豪宅的新闻是我每天看报纸或电子报的“必看”的。我觉得不管是谁,人人在法律底下是平等的。如果市议会持双重标准,平民违建,时间到立刻拆:但有牌/合法流氓的就罚款(罚那一点点,有能力盖这么大间屋子的人会计较吗?别做戏了)

身为纳税人/庶民的我们,到底可做些什么呢?

严惩违法市议员,捍卫全民尊严

作者/muarking 2006年10月31日 5:49 pm

查卡利亚的千万豪宅事件,过程高潮迭起,委实让人叹为观止,在此不加以赘述。但是,10月30日巴生巫统区部力挺查卡利亚的言论,却委实令人感到啼笑皆非。

巴生区部宣传主任苏海米宣称,这件事情不是查卡利亚个人的事,而是涉及到捍卫整个巫统巴生区部领导人的地位。因此他们这批人决定支持查卡利亚,是以捍卫马来人尊严为出发点。

巴生港口区的选民在2004年大选,相信查卡利亚可以是一位称职的人民代议士,因此让他以7237张多数票,漂亮地击退了人民公正党的克里努沙里。

但是,受广大市民委托的查卡利亚做了什么呢?他的一家三口被委为市议员、又以马币18万元购得价值马币130万元的土地、并在没有呈交图测的情况下,在该片土地上建立了价值千万元的豪宅、而又在该豪宅200公尺外的政府道路保留地上,建立了一间没有申请临时地契及提呈图测的沙爹屋。更妙的是,巫统区部竟然还以“捍卫马来人尊严”的理由,支持这位犯错罄竹难书的查卡利亚继续留任市议会。

何谓“捍卫马来人尊严”?若这批巫统的巴生区部党员要捍卫马来人尊严,不是应该要求这位知法犯法的查卡利亚给市民一个公开的解释及道歉,并辞去市议员一职以示负责吗?难道他们还要留着这位屡屡犯错,连觐见苏丹都得推三阻四的区会主席,继续担任市议员,以“捍卫马来人尊严”?

很明显的,有些人士企图把这次的市议员知法犯法、涉嫌滥权的事件加以种族化,并尝试以“捍卫马来人尊严”等言论,挑起种族之间的敏感情绪,以达到把这件事扫入地毯底下,不了了之的目的。但是,我们都很明白,此事件绝非针对马来人的尊严或权益,而是大众本着良心就事论事,并冀望有关当局采取适当的行动,对付这位市议员。

在此呼吁各族人民,以伸张公义、杜绝滥权的心态来看待此事,切勿以狭隘的种族眼光来敏感化这个关系全民权益的课题。我也要求州、市议会严惩查卡利亚,以捍卫全民的尊严(若查卡利亚之辈可以逍遥法外,岂不是有辱我等的尊严吗?)。

这就是所谓的“尊严”吗?

作者/ktteokt 2006年11月06日 12:11 pm

我的意见是回应: 严惩违法市议员,捍卫全民尊严
巴生巫统所言“捍卫马来人尊严”就是以歪曲事实,包庇罪犯的手段获得的吗?

那么这种“尊严”又有何等价值呢?身为议员违例建筑房子,知法犯法,还算有尊严吗?真不知何谓“马来人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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