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举与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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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就是民爽。你爽某某候选人,就选他上台;那一天你不爽他了,就用选票把他赶下台。不管是hire还是fire,你应该感觉爽,因为你长年累月的纳税,终于可有机会可以摆一点大爷款。 所以,选举,其实就是“爽举”;选民就是“爽民”。 爽,用比较学术性的说法来说,就是“满足感”。满足感并不是理性,甚至往往不是理性的,因此,满足之后不一定有幸福。有时候爽完了,譬如说刷了半个月的薪水来买心爱的音响或衣服,我们才来后悔和担心。又或者,你为了爽,和某某人在一起,结果发现性格格格不入,要分手代价又太大了。为什么?因为个人的眼睛并不是雪亮的。
民主:让你当家作主 民主的真正意义,因此不是好政府、稳定、繁荣这些理想的前景,乃至于清廉、公正这些美好的价值,虽然我们常常论证民主将带来这些结果;而是让你当家作主。因为你是主人,所以,你有爽的权利,也要承担爽的后果。换句话说,民主是自作自受的政治;民主是成熟、自主、自由的人的政治。 反过来说,专制统治的根本问题不是滥权、贪污、颟顸,不是两小时内“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塌了”的世界纪录,而是你不被当成熟、自主、自由的人看待。在专制统治者眼中,你是未成年的小孩,你是奴隶,你是宠物;统治者是父母,是奴隶主,是宠物主人。 父母,宠物主人,乃至奴隶主,当然都可以充满爱心,甚至爱你比爱自己更甚;但是,他们不会让小孩、宠物或奴隶掌握“爽”的决定。
民主社会一样会限制个人的爽作爽为,但是,什么可以爽(譬如在吸烟区吸烟)什么不可以爽(譬如吸海洛英),必须是社会充分辩论、最后由民选代表作出的决定。那一天民意改变了,这些限制就改变了。民选代表不能替天行道,违反社会的意愿,代社会决定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如果民选代表不知好歹,重则因为违宪犯法而面对法律制裁,轻则因为违背民意而失去政治权力。 民主:人民是狗主,政府是狗 如果把政府和选民的关系投射成公园里的画面,民主社会里的人民是狗主,政府是狗,宪法和选举就是绑在狗颈上的狗链。狗可以很热诚地要带领主人去美好的未来,但是要不要走的决定权在主人手里。狗不能像牧羊犬般把主人赶来赶去。 相比之下,专制统治者不会允许人民有太爽的自由,或者说,决定人民可以有多爽的自由最终必须操在统治者手中。以中共为例,政府可以让雅好裸体艺术的民众爽,但是也可以随时决定不让“超级女声”的粉丝们爽下去。
专制:狗用狗链牵着狗主 回到公园溜狗的画面,专制统治者岂不是更像狗主,而人民则沦为颈上绑着粗链的可怜小狗?
11月10日,10万人敢不爽,5万人成功走到皇宫前表达不爽。黄色成了狗主人对狗表达不爽的颜色。他们要能够让他们爽爽表达意愿的选举。他们要做敢爽能爽的选民。 狗不能够要爽就爽,人可以。12月9日是律师公会和其他公民组织团体号召的“自由之行”,庆祝第二天的世界人权日。你要不要也一起来爽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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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经济生活和感情生活中的“爽”,可能不带来幸福;政治上的“爽”也可能有灾难性。今天让很多美国人、台湾人和韩国人不爽的布什、陈水扁和卢武铉,都是选民当初很爽地选出来的。如果2000年的美国选民理智地判断,可能更多人会选择被批评为“高傲无趣、难以亲近”的当今和平奖得主戈尔,而不会选“热情率直、平易近人”的后来战争总统布什。
君不见狗主溜狗时,总是把狗链拉得紧紧地,不让它到处跑,不让它随便和同类交流?狗觉得爽的事,狗主可能不爽,或者不愿意让狗那么爽。狗主更不会让狗有决定要不要带锁链、遑论谁来当它衣食父母(狗主)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