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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人声援内安令扣留者
警方动用水炮驱散数十人

作者/本刊陈慧思 Jan 06, 2008 01:47:55 am

【本刊陈慧思撰述】300人无惧警方的警告,持蜡烛、撑雨伞,冒着霏霏细雨到独立广场声援《1960年内安法令》扣留者。半小时后,集会者在警方的严阵监视下和平解散,可是一小时后,情势急转直下,警方大阵仗地发射水炮,驱散尚聚集在路边的数十名集会者。

 

警方今日按照原定计划,全面封锁独立广场前的拉惹路(Jalan Raja),以致车辆必须绕道行使。约晚上8时,独立广场一带下起了霏霏细雨,两批聚集在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和占美回教堂轻快铁站的参与者分头步行到独立广场。以废除内安法令联盟主席赛依布拉欣(Syed Ibrahim Syed Noh)为首的负责人引领参与者抵达拉惹路之后,即遭手持盾牌和警棍的镇暴部队和大批警员阻拦。

 

赛依布拉欣、废除内安法令联盟委员阿鲁茨万(Arutchelvan)坚持冲破警方设下路障,走入独立广场,可是在场的金马警区副主任西尼(Sydney,右图右)出面阻拦。约晚上815分,警方即透过扩音器警告参与者解散,可是300名没有成功进入独立广场的参与者,仍坚持冒雨或撑伞,站在路障前点燃烛光,声援《内安法令》扣留者。

 

另一方面,在占美路回教堂轻快铁站前集合的参与者告诉《独立新闻在线》,8时许警方就已设路障阻拦参与者从该处步行到独立广场,导致以回教党中委朱基菲利(Dzulkifli Ahmad)为首的80名集会者错过了只进行约半小时的烛光集会。参与者告诉记者,当时驻守在轻快铁站前的路段的警员和便衣警员见人即问他们要到哪里去。

 

根据主办单位废除内安法令联盟的宣传电邮,此烛光集会的主办目的是声援个人基本权利遭剥夺的《内安法令》扣留者,以及抗议政府镇压异议人士。自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Bersih,净选盟)万人大集会开始,政府即加强镇压集会,除了武力驱散集会者,以及把集会者控上法庭,政府也出动恶名昭彰的《内安法令》扣留集会领导人,最新一批的《内安法令》扣留者是兴都权利行动力量(Hindraf)的五名领导人──乌达雅古玛(P. Uthayakumar)、马诺哈然(M. Manoharan)、甘加达兰(R. Kenghadharan)、干纳巴迪绕(V. Ganabatirau)及瓦山达古玛(T. Vasanthakumar)。今日的烛光集会吸引了许多印裔参与,集会者大半是印裔脸孔。

 

和平举烛集会半小时

 

前日(14日)金马警区主任祖卡乃召开记者会,警告公众莫出席今晚的烛光集会,以免遭到警方对付。可是,今日的烛光集会仍吸引约300名各族同胞参与,其中包括一些《内安法令》扣留者的家属,如干纳巴迪绕的弟弟莱都(Raidu)、山达古玛的叔叔,以及丈夫玛沙莫哈末(Mat Sah bin Mohammed Satray)已被扣留约6年的诺莱拉(Norlaila Othman)。

 

现场所见,参与者三五成群集聚在独立广场的路障前,喊口号、唱歌,没有制造任何混乱。路障后方,警方出动约150名镇暴队员和警员严阵以待,与轻松的参与者形成强烈对比。

 

莱都向《独立新闻在线》表示,集会者参与烛光集会的目的是向全世界展示废除《内安法令》的决心。哥哥目前被扣留在干文丁扣留营的他希望所有扣留者立即被释放。

 

他也表示,兴都权利行动力量的支持者每一天都会到兴都庙祈祷,直到他的哥哥被释放为止。

 

赛依布拉欣(左图)在820分时向参与者发言时指出,警方只允许烛光集会进行到830分,因此集会者必须在十分钟后解散。他抗议警方镇压和平的烛光集会:“我们并非暴力份子,而是要废除暴力法令的人士!”

 

830分,赛依布拉欣宣布烛光集会成功举行,并要求集会者和平解散。他也同时赞扬集会者展现出勇气,在警方不配合的情况下参与了和平集会。赛依布拉欣刚发言完毕,镇暴队员即走出路障、用警棍敲到打手中的盾牌驱散集会者。

 

射水炮驱散区区数十人

 

集会者在警方的驱逐下,朝向律师公会大厦的方向解散。可是,半小时后,有的集会者仍聚集在律师公会前道路两旁,没有完全散去。约9时,警方的水炮车在约300名镇暴队员、制服警员和便衣警员的围绕下,响铃驶进律师公会前的马路。

 

10分钟后,警方发出立即解散的警告,手持催泪弹发射器和木棍的镇暴队员打头阵严阵戒备。当时马路一边只剩下约50名集会者,警方大举镇压区区50人,令原以为可以“收工”的媒体记者面面相觑。

 

925分,警方发出三次立即解散的警告,可是集会者仍没有完全散去。紧接着,水炮车向集会者驶去,在汇丰银行的马路前发射了两轮水炮驱散稀稀落落的集会者,射中左近的巴士站和数名摄影记者,巴士站前还停着两辆巴士。

 

940分,警方已成功清场,记者也迅速散去。据悉,没有人在此次的集会中遭警方逮捕。

 

驳斥未申请准证之说

 

另一方面,赛依布拉欣早前在集会上发言时驳斥警方的说法。他指出,该组织早已向警方申请准证,要求警方批准该组织主办和平集会;警方拒绝发出准证之后,该组织随之致函吉隆坡总警长提出上诉。因此,该组织有申请准证,唯警方拒绝发鲎贾ぁ?SPAN lang=EN-GB>

 

金马警区主任祖卡乃日前在记者会上说,警方在去年1231日接到废除内安法令联盟发出一封信函,通知警方该组织将在15日晚上8时在首都独立广场进行烛光集会,可是警方过后把一张申请集会表格交予该组织,该组织负责人却拒绝填写任何资料,两日后把表格交还给警方,因此,集会主办团体并没有向警方申请集会准证。

 

阿鲁茨万向《独立新闻在线》透露,废除内安法令联盟早在1226日即已填妥集会准证申请表格,交到金马警区总部,可是警方没有回音。为此,该组织又在1231日呈上另一封信函追问下文,接着在12日,该组织成员亲自到金马警区总部与警方交涉,警官的答复是,他们没有看到首封申请信。

 

阿鲁茨万继说,该组织成员当下询问警方是否需要填交另一张申请表格,可是警方的答复是,“不需要再填,我们将找出来”;当天下午5时,该组织即收到警方一封拒绝发出集会准证的通知信。阿鲁说:“警方没有寄过任何表格给我们,那是一个谎言。”

读者来函 [1]

三百对三百

作者/ktteokt 2008年01月08日 12:34 pm

动用三百名持枪警察对付三百名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真是笑话!若传到外国去,肯定笑大全世界人的口!三百名持蜡烛的示威者所引起的威胁,难道比三百名手执枪械的警察大吗?亏政府还敢以“企图谋杀”罪名控告上回的示威者。

若以数学比例计算,就是说我国的警察虽然持枪,也只能“一对一”的对付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试问以这种比例,我国在国防方面还能有什么贡献呢?万一真的发起战争,敌人的军队绝对不会以一对一方式攻打,到时我国的武装部队还能抵挡外来侵略吗?

马来西亚政府也只会用“牛刀杀鸡”而已,真不愧为“马来西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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