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丁贤与袍下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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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更事/黄洁媚专栏】笼统的说,所谓“女性权益”,往往与“平等”同义,而在非回教徒的认知里,“回教”总是被解读成男女不平等的根源。我对郑丁贤《袍下的女人》的阅读并非从“女权”入手,但是,由于郑丁贤是资深评论人,他必须理清一些重要的原则,讲述“回教中的女性权益”并非一篇800多字文章所能交代清楚的问题。 郑丁贤说,“……这边,一些回教女性要爭取女人权益,那边,却有另一些回教女性反对女人权益。这是马来西亚回教女性的矛盾……”所以他的总结是:“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然而,这也反映宗教和世俗的角力,保守和自由的抗爭,这段过程,將塑造马来西亚的未来,我们只能在一旁祈祷。”我认为,这种以性别视角决定回教女性权益的消隐或缺失,不是一种必然的因果关系。 首先,郑丁贤写这篇文章的用意固然值得嘉许,他点出“回教姐妹组织”(Sisters in Islam)近来遭遇的困境。或许是言者无心,听者有意,郑丁贤的写法反而会误导非回教徒对回教的印象,因为《袍》文充斥了回教附绘了对女性的歧视,提了回教对女性权益处理的不完善,却没有解释回教在诠释妇女观的论述。这种论述会让读者对回教,处于高度“戒”备的状态之中,也难以取得思想和对事实判断的“客观性”。 郑丁贤似乎把“去回教化”写成一种纯粹的“世俗和自由“的抗争,尽管他以嬉笑怒骂の笔调写这篇文章,却无法掩饰他个人对回教的偏见。随着马华公会和民政党一直持坚决反对“回教国”的态度作为竞选策略,追随巫统将妖魔化回教党,郑丁贤的写法多少会加剧华人社会对回教的偏见,因此他有义务提出质问,而非朦胧化相关课题。 与纳吉异曲同工 把女性权益和回教课题简化放在一起讨论,往往会忽略回教的丰富历史及多元;但是,认识和鼓吹回教的真正教旨,并非就是承认其反现代的部分。所以,这种写法似乎有煽情之嫌。我当然没有患上“文字过敏症”,你不得不承认,《袍》文的观点和以宗教及种族牌促销联合政府概念的巫统主席纳吉,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处。 以此角度审视回教在马来西亚的前景,看来会糊涂了读者,其中一点是:对女性权益的捍卫,固然不只是世俗国和回教国的问题,还牵涉了法律双轨制的问题。《联邦宪法》都阐明了的我国是世俗国,巫统也摆明其拒绝“回教化”的决心,因此我国乃“世俗国”的事实是毋庸置疑的,因此郑丁贤所谓女性的权益“反映了宗教和世俗的角力”,指的是什么?郑丁贤有必要深论之,否则这是对回教的抹黑;毕竟过去的旧社会也有习以为常的缠足、童婚、自焚殉夫等,皆是愚昧的封建文化,与宗教没有挂钩。 从此脉络思考,我不得不承认,郑丁贤的看法反映了大多数人的观点,也是一般人判断回教和女权的缩影。从其不超过一千字的专栏里,我看到了典型的非回教徒的声音;他还写道:“从伊朗到马来西亚,还是有很多女人愿意活在袍下,当然,也有另一些女人想要挣脱身体和思想的黑袍。”或许郑丁贤不知道,伊朗国王礼萨汗(Reza Khan,左图)曾在1935 年颁布法律,禁止妇女穿面纱,故不能以偏概全。因此,其宗教隐喻“袍”,或者他嘻笑描绘的又代表了什么?女性权益的本身的束缚乃是宗教之本?还是政治之过?如郑丁贤确实以“目瞪口呆”为旨归,那么在“这幅奇景”的姿态背后,必然有一套稳定、坚实的论述作为支撑。他所持的却是一种戏谑和反讽的态度,并没有作为“微言”的“大义”的思想依托。我必须阐明的一点是:我们无法揣测那些“愿意活在袍下”的人到底和真主有什么具体的契约,但是在我们的讨论中,不可以对真主采取一种不公平的态度,以“摆脱”论证这些女性是否要或可以为自己争取权益的合理性。我更急于想知道,如果摆脱了“袍”,这是否就表示我们可以摆脱回教作为宗教,被卷入政治选择?当然不是。 《可兰经》保护女性权益 诚然,妇女观是《可兰经》哲学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可兰经》第二章、第四章、第二十四章、第四十三章等章节,都论述和规定了妇女的社会地位、婚姻家庭、继承遗产、义务权益和道德规范等。这些内容对信仰回教的女性而言,具有宗教和道德上的约束力,甚至有法律的效应,可见不同的诠释或许存在着争议,但《可兰经》的框架提供了一把保护女性权益的伞,这反而是值得讨论的主题。 回到《袍》文,一般上,回教妇女穿袍的习俗来自《可兰经》的两条经文:第24章·31条说“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饰”;第33章·59条则是:“先知啊!你应当对你的妻子、你的女儿和信士们的妇女说:她们应当用外衣蒙着自己的身体。这样做最容易使人认识她们,而不受侵犯”。这可以解答回教妇女为何有穿袍的传统,只是到底是什么原因以致他们如郑丁贤所视,连游泳都穿袍时,这是一个社会风气和政治的问题,不全然是宗教考究。理由很简单:这不是一个只要回教妇女身穿袍,回教就能取得继承和广传。 所以,解构回教女性权益的问题,或许应是从其社会演变成的“父权制”,或者是“男人把真主父权化”的思想为切入。当然,这是西方典型女性主义的理论基础。他们通常都会根植于所有对“女性”不公平的话题摄入父权主义里。我少不更事,既不懂得什么伟大的主义,也不会硬塞什么女性主义的概念,但郑丁贤(左图)的论述企图掩盖目前的政治腕力,其论调实在太老土了;这种笔调是自回教党脱离国阵后,坊间千篇一律对回教党的描绘而已!到底是“人和真主以男性为象征”,还是“回教党以真主为男权象征”和“巫统的真主比较世俗”等等,都可以引领不同的答案;郑丁贤的设定和建构似乎从一开始就走向了“回教信仰”的反面。再回过头来谈,回教教义中的女性地位,以及马来西亚法律诠释回教法(包括回教女性在婚姻的权益,一夫多妻制等)是有天渊之别的,根本是牛马不相及。 这种肆意的自由式解构,充其量让我们看到郑丁贤语言上表达出来的“宗教开放”,可是并没有消除非回教徒对回教的偏见;反之,以一般国民对回教的认识,这或许会造成不可磨灭的印象:“回教歧视女性”或“回教党反对捍卫女性权益”,实为可惜。 讲了这么多,这“议题”仍然作为“问题”而存在,但不再单调的回教女性信仰的问题。在这个国度,这是一个宗教被政治深化的问题。这也让我突然想起了:女人于男人在思想上某种程度上的差异,所以导致我看不懂郑丁贤的《袍下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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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脚虾时事评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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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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