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别让明福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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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未灭/黄进发专栏】在两千人的送行中,赵明福终于入土为安。在雪兰莪州士毛月的富贵山庄,双眼微红的一位留台朋友愤慨不已:“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台湾,马英九早就来灵堂致敬了!”首相出国,副首相为什么不来?对她来说,对不起,首相政治秘书的层级太低了,完全看不出国家的反省与重视。 赵明福如何坠楼固然待查,但反贪污委员会已经承认,悲剧是在明福被马拉松式盘问近11小时后发生的。就算上班或上课也不能长时间进行,所以文明社会规定正常工作量一天不能超过八小时,上课必须要有休息时段;11小时、日以继夜的盘问,根本就是酷刑。 反贪污委员会在盘问中必然已经知道明福第二天就要小登科,却仍然要折磨一个准新郎11小时,完全不在乎他会不会在婚礼前精神崩溃,令新娘断肠。就算明福没有丧命,单单11小时的折磨,涉案者的狠毒就令人发指。只要有一丝羞耻之心,反贪污委员会主席甚至首相署部长早就应该引咎辞职,以谢受害者与天下! 然而,明福沉冤待雪,尸骨未寒;反贪污委员会却一再喊冤,坚决否定任何责任,连11小时的盘问折磨都不道歉,反而要公众冷静。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冷血臆断明福自杀在前,副首相慕希丁落力抹黑民愤为“在野党政治化”在后,党报《每日新闻》、《马来西亚前锋报》更努力把悲剧族群化,根本是在二度伤害死者与家人。 纳吉面对“赵盾时刻” 人死了,都还要在伤口撒盐,火上加油,这是怎样无情的一个国家?怎样冷血的一个政府?内阁部长--不管是早到的许子根,还是姗姗来迟的翁诗杰与廖中莱――的吊唁,换来家属严词要求公道,徒然提醒公众国阵成员党在阻止国家杀人上的失职。 纳吉的挽词“天妒英才”,或许没有推卸责任给上天的本意,却让人看到连最高政府首长也缺乏一点担当,连代表国家机关就折磨明福的错失(不管有没有杀人)承担责任与道歉的勇气都没有!春秋时代,晋国的大臣赵穿弑了国君,他的首相堂兄赵盾当时出逃,却还没有逃出国境之外,事后主持朝政也没有治赵穿的罪;晋国史官董狐就记录“赵盾弑其君”,要首相负起政治命案的政治责任。 纳吉今天应该看到,他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赵盾时刻”。如果反贪污委员会当初是向国会负责的独立机关,纳吉今天可以和国人一起哀悼,而不必承担其政治责任。 然而,反贪污委员会不但隶属首相署,而且选择性只办民联小案,放着国阵大案不管,政治上得利的正是纳吉。 “体制性虐待狂” 事实上,反贪污委员会刑求嫌犯或证人已经不是第一遭。今年一月,巫统马兰区部委员哈里米卡马鲁查曼指责,反贪污委员会扣留他的四天内,殴打他,逼他赤身裸体,甚至威胁要以香烟灸灼他的下体,以逼他指控凯里亲信诺查查卡利亚搞金钱政治。 哈里米的“阿布格拉监狱式”的待遇,说明反贪污委员会的问题不是“体制性种族主义”(institutionalized racism),而是“体制性虐待狂”(institutionalized sadism)。 身为老政权的一分子,纳吉很清楚制度的弊端,所以他大胆提出经济上的改革。那么,为什么他的百日维新,偏偏不愿意包括政治上的民主化,偏偏不愿意中止反贪污委员会的暴戾行为?这是不经意的错漏吗?马来西亚人民可以自行做董狐。 哈里米最终没有从他被扣留的反贪污委员会彭亨州总部坠楼,国人也没有为他声讨正义。结果,五个月后,明福躺在雪州反贪污委员会总部的阳台上,抛下父母、手足、爱妻和孩子。 反贪污委员会的“建制性虐待狂”得以持续,全体马来西亚人――不止纳吉――都对不起哈里米,也对不起明福。 如果明福不能成为执法机关的最后一个受害者,那么,下一次从高空落下掉在阳台上的会是谁家的孩子,谁的兄弟,谁的爱人,谁的父母? 苏淑慧什么都不要,只要明福回来。我们做什么都不能让她愿望实现,但是,我们可以确保不会有下一个伤心断肠的苏淑慧! 终结酷刑是纳吉不容推辞的责任,确保纳吉这么做是我们每一个马来西亚人不容推辞的责任。不这么做,纳吉就是赵盾,我们就是赵盾。 只要反贪污委员会与其他执法机关的“体制性虐待狂”不被终结,我们就会有下一个赵明福,下一个苏淑慧!而明福与淑慧所受的折磨与痛苦都完全没有意义,因为他们的牺牲都不能唤起这个国家、政府的良心。 “头七”的四大要求 今天是明福的“头七”,纳吉政府应该拿出诚意推动反酷刑、反虐待、反折磨的改革,以慰明福在天之灵,不要让他死不瞑目。 这是简单的四个要求: 一、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从民情来看,这已是不得不尔的做法,如果内阁拒绝,所有还有人性的内阁部长只有挂冠一途。然而过去的皇家调查委员会,有的不够独立,有的调查报告被束之高阁。如果纳吉不是借皇家调查委员会作为缓兵之计,那么,第一,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朝野协商提名,或者由在野党提名者过半;第二,委员会的权限不能只局限于明福命案本身,也必须检讨反贪污委员会的指挥与权力架构,并且涵盖哈里米与陈文华被刑求的事件。二、在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结束前,所有涉案官员—包括反贪污委员会头子阿末赛益、一众负责调查雪州贪污案的官员—必须停职,以确保他们不会干扰调查或者迫害其他人。 三、马来西亚应该签署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并作出相应的法律改革,确保酷刑、虐待、折磨在马来西亚执法机构中绝迹。 四、成立以明福命名的反酷刑基金会,通过政策研究、游说、教育工作确保明福成为最后一个官方暴力的牺牲者,并且回溯过去的冤案,为过去的受害者平反,并对受害者家人做出赔偿。 社会舆论有责任监督纳吉,确保明福的悲剧不会被忘掉。当首相政治秘书胡逸山都可以吊唁献花,巫青团长凯里都可以呼吁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的时候,高谈公民社会的非政府组织领导人,必须在终结执法机关“体制性虐待狂”上出力或者出钱,交出一些具体成果,而不能以达到胡逸山和凯里的层次而自足。 今天是明福的头七,他人生没有白活,纳吉、内阁部长、政党与社团领袖乃至全体国人都有责任确保,他也没有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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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来函 [2] |
让明福的死变得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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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性和体制化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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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的挽词“天妒英才”,或许没有推卸责任给上天的本意,却让人看到连最高政府首长也缺乏一点担当,连代表国家机关就折磨明福的错失(不管有没有杀人)承担责任与道歉的勇气都没有!
一、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从民情来看,这已是不得不尔的做法,如果内阁拒绝,所有还有人性的内阁部长只有挂冠一途。然而过去的皇家调查委员会,有的不够独立,有的调查报告被束之高阁。如果纳吉不是借皇家调查委员会作为缓兵之计,那么,第一,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朝野协商提名,或者由在野党提名者过半;第二,委员会的权限不能只局限于明福命案本身,也必须检讨反贪污委员会的指挥与权力架构,并且涵盖哈里米与陈文华被刑求的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