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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职属政治任命可解雇”
怡保高庭驳回无故开除村长案

作者/本刊朱君明 Dec 01, 2009 06:34:44 pm

【本刊朱君明撰述】民联霹雳州政府执政期间由人民选出的817名村长,在国阵上台后无故遭解雇而入禀法院挑战此决定;怡保高庭今天却指村长职是政治任命,新任州政府有权重新任命。法庭也没有回应申请人一方提出无故解雇属违反《自然公正法则》的论点。

怡保高等法庭今天驳回了817名民选村长要求高庭就国阵州政府革除他们的职位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
 
村长的代表律师梁卓经(右图)接受《独立新闻在线》专访时对高庭的判决表示失望。
 
他说:“司法专员李湾依布拉欣(Ridwan Ibrahim)也承认这是一项政治任命,而我们觉得这个理由不足以用来解雇这些村长,因此我们会去上诉庭作出上诉。”
 
李湾今天念出其裁决时表示,村长的职务属于政治任命,因此新的州政府有权重新委任适合的人当村长。他认为法庭并不是检讨州政府行政决定的地方,并呼吁这817名前村长尊重行政机关委任村长的决定。
 
李湾强调,这些任命是有条件的,并非绝对的,“他们应该早就想到,当政权转移时,他们将无法保留或继续他们的职位。”
 
值得一提的是,李湾也曾审理三名退出民联的独立州议员挑战议长西华古玛(V.Sivakumar)宣布他们席位已悬空一案,并裁决西华古玛不能自雇律师,必须由州法律顾问代表他,并且不让原本代表西华古玛的五名代表律师进入法庭内聆审。
 
民联执政期间当选村长
 
这817名村长都是在民联执政期间的甘榜选举中选出来的民选村长;国阵在今年二月夺权之后,于4月16日革除了他们及每个村长旗下十名村委会委员的职位。
 
霹雳州崤山(Padang Rengas)甘榜双溪阿迪(Kampung Sungai Adi,左图)的村长利端阿西(Mohd Ridzuan Asit)表示,革职事件发生后,村民极为不满,因此他于5月26日,代表村长们入禀高庭,以替817名村长讨回公道。
 
他们希望高庭可发出庭令撤销州政府的决定,并确保他们可复职,并任命至2010年7月31日届满为止。同时,也宣布霹雳州政府革除他们的决定不合法及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也禁止霹雳州政府或其代表遴选其他人出任村长或村委会主席职,或授予任何人村长或村委会主席的权力,直至任期届满为止。
 
利端阿西也说道,霹雳州政府委任他们时,皆尝试让他们信服,他们的服务是持久的,可是州政府竟违反委任状的条约,在任期届满前辞退他们。
 
他认为,霹雳州政府违反信诺、以不合法的手法辞退他们,与公共政策和公共利益背道而驰,同时违反了《自然公正法则》(rules of natural justice),因他们皆没有机会为自己辩护。 【点击:向高庭入禀司法复核案 革职民选村长要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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