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咎人们误解行刑方式
慕尤丁:回教鞭刑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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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撰述】副首相慕尤丁发言捍卫回教鞭刑,他说:“回教法庭的鞭刑是合法的,国际社会如何看待,就由得他们(it's up to them)。”
他说,许多人,包括马来西亚人被女人遭鞭打吓坏,只因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刑罚是如何进行的,许多人以为这跟民事法庭的刑事犯被判处的鞭刑是一样的。 “我相信有关当局解释(行刑)程序是重要的,因为这跟许多人的印象有别。” “民事法庭判处的鞭刑会致伤人,有时甚至会导致死亡,但是回教法下的鞭刑只是轻刑,其用意更多是在于教育和提醒回教徒尊重和遵守他们的宗教(法规)。” 因缺乏认知而产生误解 慕尤丁是在主持了内阁人权发展委员会会议后,向记者发表上述言论。自从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在本周三宣布三名在《1997年联邦直辖区回教刑事法》第23(2)条款下被定罪的女回教徒已在2月9日于加影监狱接受鞭刑之后,国际及国内非政府组织纷纷发表文告,谴责这项歧视女性的刑罚。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谴责鞭刑及任何形式的非人道、残忍及贬低人的肉体惩罚。他们促请政府马上检讨及撤除所有鞭刑,以符合国际原则。回教姐妹则非议这项刑罚歧视女性,以及违反了阐明女人和老人皆免于鞭刑的《刑事程序法典》第289条款。【点击:三被鞭女回教徒自称罪有应得 回教法律师公会促快鞭卡蒂卡】 今天较早前马华公会政治教育局也发表文告反对这项刑罚,并称我国同时实施两套刑事法,会引起混淆。【点击:一个国家两套刑事法 马华担心鞭刑损国誉】 无论如何,慕尤丁相信,如果各界对此刑罚及其行刑方式有更好的认知,女人因触犯回教法而被鞭打的课题就不会成为一个“轰动课题”。 他说:“政府愿意在这个事件上协助宗教当局。如果能够适当地解释鞭刑,就不会再产生回教徒女性如何和为何会因回教法而被鞭的误解。” |
| 读者来函 [1] |
若真的Up to them,何须作适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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