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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咎人们误解行刑方式
慕尤丁:回教鞭刑合法

作者/本刊记者 Feb 19, 2010 03:56:35 pm

【本刊记者撰述】副首相慕尤丁发言捍卫回教鞭刑,他说:“回教法庭的鞭刑是合法的,国际社会如何看待,就由得他们(it's up to them)。”

根据《星报》在线的报道,慕尤丁(左图)说,宗教当局必须适当地讲解回教徒女性被判鞭打刑罚的课题,以免本地和国际社会负面看待此事。

他说,许多人,包括马来西亚人被女人遭鞭打吓坏,只因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刑罚是如何进行的,许多人以为这跟民事法庭的刑事犯被判处的鞭刑是一样的。

“我相信有关当局解释(行刑)程序是重要的,因为这跟许多人的印象有别。”

“民事法庭判处的鞭刑会致伤人,有时甚至会导致死亡,但是回教法下的鞭刑只是轻刑,其用意更多是在于教育和提醒回教徒尊重和遵守他们的宗教(法规)。”

因缺乏认知而产生误解

慕尤丁是在主持了内阁人权发展委员会会议后,向记者发表上述言论。自从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在本周三宣布三名在《1997年联邦直辖区回教刑事法》第23(2)条款下被定罪的女回教徒已在2月9日于加影监狱接受鞭刑之后,国际及国内非政府组织纷纷发表文告,谴责这项歧视女性的刑罚。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谴责鞭刑及任何形式的非人道、残忍及贬低人的肉体惩罚。他们促请政府马上检讨及撤除所有鞭刑,以符合国际原则。回教姐妹则非议这项刑罚歧视女性,以及违反了阐明女人和老人皆免于鞭刑的《刑事程序法典》第289条款。【点击:三被鞭女回教徒自称罪有应得 回教法律师公会促快鞭卡蒂卡】

今天较早前马华公会政治教育局也发表文告反对这项刑罚,并称我国同时实施两套刑事法,会引起混淆。【点击:一个国家两套刑事法 马华担心鞭刑损国誉】

无论如何,慕尤丁相信,如果各界对此刑罚及其行刑方式有更好的认知,女人因触犯回教法而被鞭打的课题就不会成为一个“轰动课题”。

他说:“政府愿意在这个事件上协助宗教当局。如果能够适当地解释鞭刑,就不会再产生回教徒女性如何和为何会因回教法而被鞭的误解。”

读者来函 [1]

若真的Up to them,何须作适当解释

作者/lkskevin78 2010年02月19日 7:07 pm

我们的副揆真可爱!既然觉得不必在乎国际如何看待,又何须要宗教当局作必须和适当地讲解回教徒女性被判鞭打刑罚的课题?宗教当局继续他的鞭刑就好啊!?

还是我们的副揆提早患上老人痴呆,前面刚讲了转个头就忘记了?不然,就是一般马来西亚政客的嘴脸,一有矛盾,都是媒体的错,媒体误解了我的意思,断章取义,恶意中伤国阵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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